我在教课的时候,很多学生都觉得,句子写得越长越屌。呃……你们真的能写出清楚的长句么?比如有人写的是He knows that he can work hard, and he will succeed,但其实他想写的是He knows that he can work hard and that he will succeed。读者们,你能读出两个句子其实语义完全不同么?
其实,就像数学有运算符号一样,自然语言,就像计算机语言一样,也是有运算符号的,只不过在自然语言的英语当中,运算符号变成了not, because, some, that之类的东东。而这些运算符号也是有运算优先级的,而我们在学英文的时候,其实在进入从句阶段以后学的重要的一课就是这些运算的顺序,只不过我们是靠直觉解决了这个问题,而没有去专门去背诵规则。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大部分英文教师也不懂这些。
中国的英语教育学什么?我就呵呵了,基本都在学搭配。什么suggest doing是对的suggest to do是错的,什么ask sb. to do 是对的,ask sb. doing是错的……哦……这些我也不懂,我也不太care,为什么呢?因为这些没有上升到命题逻辑,所以也没什么逻辑规律好挖掘,至少我没发现什么逻辑问题。于是,我也只能靠一个个积累,穷举法搞定。想想我们中学的英文考试,基本上挖个空,你看看前后搭配就可以了。但是,上升到信息关系层面的语法全部不会讨论,所以,我发现绝大部分学生写出来的长句子都是除了长,一无是处。
理论上,这是可以写paper的东西,且是远超出我能力的东西,有兴趣的同学们,这就是philosophy of language所涉及的东西,它研究的是the underlying logic of language。
几个补充:为了说话严谨起见,为了不被,或者少被攻击,我要做几个保留声明。
1. 英文,作为自然语言,自然有很多不足。其运算规则有一些情况下是达不到计算机语言的绝对规范的。比如,看下面这个例子:I don't love you because you are pretty。什么意思?答:有两个可能意思,得看上下文。一个意思是:NOT (I love you because you are pretty) 一个是 (I don't love you) because (you are pretty)。又是运算优先级问题,只不过这一次,英文就是有问题的。其实反过来想,这种认识也可以帮助我们意识到读者可能什么时候会不理解我们的话,帮助我们避免传达信息的不准确。
根据留言,我需要补充一下。这个例子,其实歧义没我说得这么严重。因为,如果真要表达because是最高层逻辑,很简单,加个逗号就可以了,即"I don't love you, because you are pretty."
做这个补充是想说,英文语法有其不严谨性,很多时候必须带入语义和上下文。
那我再举一个真正的歧义问题,且是语法解决不了的。
You can see the lamp on the table that I've just bought. 这个that到底修饰lamp还是table? 这时马上有人一定会想到就近原则,认为只能指代table。错,就近原则并不是就近最近的名词,而是最近的名词成分,table和lamp on the table都是紧挨着that的,语法上都可以被指代,必须看上下文,所以,这里我也不知道我想说哪个。
2. 有很多语法确实和逻辑无关,我必须承认,也许和简洁有关,也许和美有关,也许就是随意规定的,好烦啊!但是,最重要的语法,英文是相当有普遍性的,而且对表意准确性是有极高价值的。
先写到这儿,有什么不清楚,有争议的,或以后还想到了什么,再慢慢补。这个东西,实在是写不完啊。
闲得蛋疼,补个有意思的事情。下面4个句子,哪个(些)是语法(结合语义)上错的?为什么?
这是一个GMAT语法的考点。不是个纯语法问题,而是because和in that的语义问题,提示一下。
A. I am a strong man because I can do over 200 push-ups without stopping.
B. I am a strong man in that I can do over 200 push-ups without stopping.
C. I am a strong man because I go to the gym every day.
D. I am a strong man in that I go to the gym ever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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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