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学想学好语法,但语法书前几页都翻烂了,就是看不下去也看不进去啊。毫不夸张的说,中国人的英语初级教育是有问题的——高考英语完全是为了应试,几乎没有老师从语义角度去教语法。很多人初中语法还学的不错,一到高中由于老师教的没意思,很快对语法乃至英语失去了兴趣,大学就更别提了,导致大学四年的英语水平直接倒退几年,比高中时候还差。
语法各种学不进去,主要是知识点繁杂和习惯用语不习惯。
一、 语法知识点太杂,一会儿是主谓宾,一会儿是主系表。一会儿是就近修饰,一会儿又是倒装。一会是各种从句,一会儿又是各种介词短语和分词。很多人的语法都是从名词,动词,形容词开始学的,到了简单句还凑合看的下去。可是到了复杂句就有点乱了,导致永远分不清定语从句,同位语从句,宾语从句和状语从句。借用我的一个学生的话就是:语法深似海。
二、 仅习惯用语一项就可以让很多人头疼。比如consider sth to be sth不好,而believe sth to be sth就是对的。比如prevent sth from doing是对的,但是ability of doing又是错的。比如it is expected that句法是对的,而sth is expected that又是错的。这是要疯的节奏啊。
相比于听力口语,标准书面英文是英语表达中较难掌握的一部分。经常有同学说,刚开始读还行,读到后来有点飘,轻飘飘的读完后不知道在说啥。要说单词还基本都认识,真邪门。怎么办?
我从事GMAT教学工作有8年了,其中GMAT的语言都是标准书面英文,可以说对于标准书面英文的理解有些拙见,与大家分享一下。
语法,语言之法律。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标准书面英文讲究的是对客观信息要描述的简洁高效,无二义性。一篇好的标准书面英文,不因受时间的变化而变得有歧义,不因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变得多义,不因不同读者的解读而有异议。所以一切语法,皆为语义服务。脱离了逻辑意思,语法也就成了一纸空文。下面是我对标准书面英文的理解,希望大家能够对英语语法产生兴趣。
一、解释性语言
英语的特点在于它是一门解释性语言。除了主谓宾(主系表),其它部分均为修饰成分(解释成分):句子主干表达主要意思,辅助信息表达次要信息。所以它的语言特点使得其表达形式为重要信息先表达,辅助信息解释说明。所以,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英语中很多对于名词的修饰关系都是后置修饰。而对于动词的修饰关系相对灵活。
因此,读英文最推荐的阅读方式为Active Reading——解惑。我们必须先有惑,再释疑。通过自问自答的方式解读每个信息片段。自己的惑解了,句子也就读明白了。
另外,读句子一定要读出层次感。就像一颗树一样,有主干就有枝叶。有分支就有分支的主干及分支的枝叶。读出一个树结构,对英文的意思把握也就窥见一斑。
大家可以用下面的句子练习一下。这个句子有一个主句,七个子句。
The physicist rightly dreads precise argument,since an argument that is convincing only if it is precise loses all its force if the assumptions on which it is based are slightly changed,whereas an argument that is convincing though imprecise may well be stable under small perturbations of its underlying assumptions.
二、就近原则
解决了句子结构问题,就要解决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修饰关系。读懂一个标准书面英文本质上就是弄清楚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的关系,难点在于修饰语本身或其组成部分也会在句子中做被修饰语。
我们为什么会在修饰语上乱了节奏?因为我们没有一个最基本的寻找修饰关系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就近原则。举个例子:
In the five years since the opening of Colson’s, a nondiscount department store, a new store has opened at the location of every store in the shopping district that closed because it could not compete with Colson’s.
这个句子很多人读不懂是因为不知道because那个从句到底是什么意思?作为一个原因状语从句,它只能是修饰语,它必须附属于一个主句,而这个主句就近找到的是that closed这个定语从句,那么我们就需要这样解读that closed because it could not compete with Colson’s这个从句:因为它(every store in the shopping district)竞争不过Colson’s而关闭的(商店)。
三、跳跃原则
如果所有的英文都是就近修饰,那世界太美好了。但情况远非那么简单。在很多情况下,我们不得不跳跃修饰或倒装表达。
比如为了避免头重脚轻而将定语从句后置。
例句:That sex ratio will be favored that maximizes the number of descendants an individual will have and hence the number of gene copies transmitted.
在这个句子中,从that maximizes一直到最后都是定语从句后置修饰sex ratio,之所以后置就是为了避免头重脚轻。
再比如说倒装结构,之所以倒装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表达歧义。
例句:When Elizabeth Cady Stanton drafted the 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 that was adopted at the Seneca Falls Women's Rights Convention in 1848, she included in it a call for female enfranchisement.
在这个句子里included in it a call for female enfranchisement,正常的语序是included a call for female enfranchisement in it. 但是如果使用这样的正常语序这里的it就存在指代歧义。
四、省略结构
如果所有的英文都不省略,那世界好极了,对应的就是这个世界罗嗦极了。所有的省略都是为了避免表达冗余。所以涉及到省略结构,我们必须解决三个问题:能省则省,省略后不能有歧义和省略后可以还原。
我们回头看跳跃原则里那个例句里就有很多省略结构,还原了是这样的:
That sex ratio will be favored that maximizes the number of descendants (that) an individual will have and hence (which maximizes) the number of gene copies transmitted.
括号里面均为省略的内容,把这些省略的内容还原后读起来意思就清晰很多。
抛开各种应试不谈,想学好标准书面语言,我推荐三本我在课上推荐了无数遍的好书。
第一本,《GRE&GMAT阅读难句教程》,杨鹏著。这本书的最大贡献就是把GRE和GMAT里的长难句收集起来。不足之处在于其补充的中文意思翻译,会误导大家记住中文翻译,却记不住句子到底说什么。
第二本,The Elements of Style这本小册子由康奈尔教授William Strunk在1918完成,由其学生White补充内容后1959年发表,可以说是英文写作的圣经。
第三本,《开明英文文法》,林语堂在1930年出版,真正教你如何理解英文文法的经典著作。
语法,其实是学会用标准书面英文沟通。
教师介绍:周谢慧,毕业于北京大学,获理学学士和理学硕士,并曾任教于北大文理学院。对GMAT考试策略深有研究,对GMAT学习计划制定、考试技巧及知识点有独到的见解。尤其对GMAT语法、逻辑及数学的讲解更是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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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刘伯罡)